8月4日,演员张月被AI兽图事件冲上热搜。一张以张月真人舞台照片为底图、经AI图生图技术生成的侮辱性兽图,于凌晨2时02分由橙V博主帕尼尼天菜首发,随后被数十个黄V、红V账号套转嘲讽,并同步扩散至微博超话、小红书等多个平台,甚至有传播者主动@张月反黑组进行挑衅,事件迅速发酵成为公众关注的AI侵权案例。
截至8月5日,律师已公开解读该行为涉嫌肖像权与名誉权双重侵权,张月工作室也已完成证据保全并表示绝不姑息。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不仅因为它涉及明星维权,更因为它把AI图像技术的法律边界问题,以一种极其直观的方式摆到了公众面前:用AI改一张照片发到网上,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
事件的传播链条非常清晰。8月4日凌晨2时02分,拥有瑶台月下超话创作官身份的橙V博主帕尼尼天菜率先发布该AI兽图,随后数十个黄V、红V账号迅速套转,配合豆包神来了、月嫂你们怕不怕等嘲讽文案进行裂变传播。从首发到扩散至各大平台,整个过程只用了短短几个小时,覆盖了微博、小红书等主流社交平台。
张月曾在电视剧《三十而已》中饰演林有有一角,拥有较高的公众认知度。公开传播的图片显示,整体形象被刻意丑化、兽化,而非普通的二次元创作,制图者截取张月在舞台背景中的真人照片作为原始素材,使用AI应用的图生图功能,将画面中的女性形象替换为具有侮辱隐喻的兽类形象,同时保留可被识别的面部特征,这种处理方式让侮辱性更加直接。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传播并非单纯的网友恶搞。首发博主本身具有超话创作官身份,后续套转的账号多为黄V、红V,配合精心设计的嘲讽文案,形成了一条有组织的传播链路。传播者甚至主动@张月反黑组进行挑衅,这种刻意扩大影响的行为,让事件的恶意程度显著上升,也构成了后续法律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根据公开信息,侵权账号使用的AI工具为豆包应用,关键操作是图生图功能。制图过程并非直接输入文字生成,而是将张月的原始舞台照片上传至AI应用,系统识别图中人物特征后,按照指令将人物形象进行替换或变形,生成新的兽图形象。这种制作方式的技术特征,决定了两个法律事实。
第一,底图是张月的真实照片,具有天然的可识别性。无论AI如何变形处理,公众仍能辨认出图片中的人物原型,这是后续认定侵权的基础。第二,AI生成图并非凭空创作,而是对已有真人肖像的二次加工和篡改,制作者明知底图来源,仍刻意实施丑化行为,主观恶意明显,这为法律追责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
从技术普及的角度看,图生图功能早已不是高门槛操作。用户只需上传一张照片,用自然语言描述想要的修改效果,AI就能在几秒内完成形象替换。功能便利性的另一面,是滥用成本的趋近于零,这也是AI篡改类侵权事件频发的技术根源。张月事件只是被曝光的一个样本,更多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类似侵权,往往因为影响力有限而难以进入公众视野。
针对这起事件,律师的解读聚焦于肖像权与名誉权的双重侵权认定。律师指出,AI生成的图和本人照片并不是一模一样,但仍可能构成侵权,因为司法实践中肖像权侵权的核心认定标准是可识别性,而非技术是否完美复刻面容。只要公众能够通过图片辨认出是张月本人,就满足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名誉权层面,事件的性质更加清晰。图片将张月的形象进行丑化、兽化处理,并配合侮辱性文案传播,客观上贬损了其社会评价,符合名誉权侵权中捏造事实或侮辱诽谤的构成要件。双重侵权的叠加,意味着侵权者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相关规定。
实际上,AI深度伪造相关的法律规制正在加速完善。2024年,中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未经授权采集人声进行AI处理并制成产品牟利构成侵权,为AI人格权保护确立了司法先例。民法典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声音参照肖像权予以法律保护,同理,对肖像的AI篡改同样在保护范围之内。此次张月事件再次提醒公众,AI工具不能成为侵权的避风港。
张月事件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从AI脱衣到AI换脸,从AI仿声到AI兽图,利用生成式AI技术实施的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今年7月,央视曾起底AI脱衣黑色产业链,不法分子利用AI工具批量生成淫秽图片牟利;此前歌手邓紫棋的歌曲《泡沫》也因被AI改造涉嫌侵权被投诉下架。技术滥用已经从娱乐领域蔓延到人身攻击、名誉侵害等多个层面。
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三个环节的监管缝隙。工具端,主流AI平台虽然设有内容审核机制,但对名人肖像、恶意篡改的识别仍不完善,部分平台甚至缺乏有效的投诉处置通道;传播端,社交平台对AI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落实不到位,用户难以分辨内容是否经过AI处理,这给恶意传播提供了土壤;法律端,AI侵权案件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单个受害者的维权动力和能力有限。
此次张月工作室明确表态绝不姑息,并已完成证据保全,为同类事件提供了维权样本。随着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剑网2026专项行动,AI带来的版权与人格权问题被列入重点治理范畴,AI平台的审核责任、大模型使用者的合规义务、网络平台的标识责任正在逐步明确。技术可以迭代创新,但法律底线不能突破,这句话对AI开发者、平台和每一个使用者都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