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代表独立音乐出版方的两家机构IMPEL与IMPF联合发布了一份针对生成式AI的授权框架,提出七条应当约束AI授权谈判的原则。IMPEL是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集体授权机构,负责代表独立出版商处理数字版权;IMPF是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行业组织,自称代表全球超过300家公司。两家机构表示,这份框架是他们首次就生成式AI联合发布的文件,接下来会呼吁集体管理组织与其他授权方支持其中的原则。
框架一共列出七条原则,覆盖词曲价值、收入分配、历史使用付费、扣减透明度、授权范围、溯源机制与下游版税。其中被两家机构单独标注为不可谈判的只有一条:歌曲必须被正确估值,在缺少其他显著因素的情况下,至少应与录音同等。这句表述的分量在于它直接指向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即在数字音乐时代,词曲版权的收入分配通常明显低于录音版权。
其余六条分别是:主权利与出版权的收入分配必须公平均衡;对历史使用、模型训练、生成输出与未来开发的付费必须清晰区分并公平处理;任何扣减、成本与收入计算必须透明、合理且公平适用;授权范围必须具体,不得为未来更广泛的使用留下非预期通道;关于原创作品在训练与输出中的溯源与估值机制,必须与权利方共同商定;AI生成音乐的下游使用,必须为被用于训练的歌曲产生相应版税。
值得留意的是这条不可谈判原则的措辞留了余地。它说的是在缺少其他显著因素时至少与录音同等,而不是无条件等同,这为个案谈判保留了空间。这种写法在行业文件中很常见,既表达底线,也避免把话说死导致对方直接离场。真正的分量在于它把举证责任转移了:过去词曲方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现在主张词曲低于录音的一方需要给出理由。
理解这条诉求需要回到音乐产业的收入结构。一首歌通常涉及两类权利:录音版权归唱片公司或制作方,词曲版权归创作者与出版商。在流媒体分账中,录音方拿到的比例长期高于词曲方,这一格局在实体唱片时代形成,在流媒体时代被延续下来。独立出版商认为,生成式AI提供了一个重新制定规则的窗口,因为AI音乐产品的训练、提示、生成与商业化都高度依赖歌词、旋律与作品结构,词曲在其中的贡献并不比录音低。
框架中的措辞很直接:在生成式AI中,歌曲、歌词、旋律与作品处于训练、提示、生成、输出与商业化的核心位置;任何从一开始就把出版权当作价值小头、把绝大部分收入分配给录音权的授权模式都是不可接受的。这句话实际上是在提前拦截一种可能的谈判结果,即AI公司以训练数据主要来自录音为理由,把词曲方排除在主要分成之外。
这一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实体唱片时代,录音的制作与发行需要承担高昂的压片、铺货与库存成本,唱片公司在谈判中占据主导;词曲方通常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收取公开表演与机械复制费用,比例由费率表决定。流媒体时代成本结构变了,但分成比例的惯性被保留下来。独立出版商认为,生成式AI提供了一个重新谈判的窗口,因为这一次没有历史成本结构作为参照,分配规则几乎是空白的。
框架里还有一条值得单独拿出来看:有限试点、封闭环境或特定产品模式,不得被用来为未来的广泛使用创造先例。这条原则针对的是实践中很常见的一种操作,即先签一份范围很小的试验协议,等到模型能力扩大或产品形态变化时,再主张既有条款已经覆盖新的使用场景。独立出版商希望在谈判一开始就把范围写死,避免小额试点变成长期低价授权的事实基础。
与之配套的是透明度要求。框架明确,权利方必须清楚知道被授权的是什么、作品如何被使用、署名机制如何运作、适用了哪些扣减、收入如何计算与分配。为了让这些要求可执行,两家机构透露正在与不同公司开展三个试点项目,评估溯源技术能否支持对音乐作品在AI训练、生成与输出环节的识别、追踪与归因,以及准确计酬所需的报表能力。这相当于把技术验证前置,避免透明度条款停留在纸面上。
试点项目的选择也透露出谈判策略。两家机构没有先去挑战最大的授权方,而是与不同公司开展小规模合作,先把溯源技术跑通、把报表格式确定下来。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技术方案被验证可行,它就变成了谈判中的既成事实,后续与大型平台协商时不必再从零讨论可行性,只需要讨论价格。对权利方来说,先解决能不能算清的问题,再解决分多少的问题,是更现实的顺序。
如果把这份框架放到行业时间线上看,会发现它出现在一个微妙的节点。就在此前不久,有平台宣布与部分唱片公司达成授权合作并推出基于授权曲库的新模型,同时另一家主要唱片集团随即提起新的诉讼。这说明AI音乐行业的授权格局远未稳定,一边在签协议,一边在打官司。在这种状态下,谁来定义公平分配的基准,会直接影响未来几年所有谈判的起点。
对AI音乐公司来说,框架传递的信号是成本结构会变。当词曲被要求与录音同等估值,训练与生成环节的授权成本可能上升,按次生成的定价空间会被压缩,产品的毛利模型需要重新测算。对创作者来说,框架的意义在于把诉求从情绪表达变成了可谈判的条款清单。需要提醒的是,这份框架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它是一份立场文件,最终能否落地取决于集体管理组织是否采纳、以及主要唱片集团与平台在双边谈判中是否让步。接下来值得观察的是三个试点项目的技术结果,以及是否有大型授权方公开表态支持其中的核心原则。
更长期的变化在于价值链的延伸。框架中关于下游版税的条款,主张的是一条从训练到生成再到二次使用的完整链条,而不是只对训练环节收费。如果这条链条被承认,AI音乐产品在商用输出与二次分发上,都可能需要为上游词曲方产生分成,这会改变产品的定价结构,也会改变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划分。